来源:市说新语
自2024年起,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在无人机监管领域动作频频,旨在强化无人机召回监管,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截至目前,已收集到579例民用无人机存在的缺陷信息,并组织相关技术机构进行风险评估,成功推动2797台缺陷无人机的召回,2023年5月31日,国务院及中央军委正式公布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为深入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行动,先后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对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》,构建了“缺陷线索收集分析、产品缺陷调查召回、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”的召回监管工作体系,并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产品召回的主体责任。
随着新兴消费业态的蓬勃发展,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和保有量持续攀升,已成为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,面对这一趋势,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发挥标准研制、监督抽查、沙盒测试、召回监管等政策工具的作用,对无人机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严格监管,着力营造一个公平、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,不断推动无人机创新技术的进步,以及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整体质量提升。
在未来的工作中,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化无人机行业的监管力度,通过加强国际合作、提升技术标准、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,助力我国无人机产业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,也将密切关注无人机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,确保无人机在满足人们出行、娱乐等需求的同时,保障航空安全、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,我们相信,在多方共同努力下,我国无人机产业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