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新措施实施
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新措施于近日开始实施,旨在加强出入境管理,为市民和外籍人士提供更便捷的服务。以下是本次新措施的具体内容。
首次申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申请条件
根据新措施,首次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,同时,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,如父母、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、户口簿等;港澳通行证的首次申领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和来往港澳通行证,同时提供本人亲属的港澳通行证或相关证明。
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补领申请
若护照、港澳通行证遗失、损坏,申请人需提供一份报警证明或遗失声明、身份证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,补领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前,必须通过电子信息比对,且未被列入限制出境名单。
外籍人士签证申请
外籍人士在江阴市签证申请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,包括有效护照、身份证、照片等证明材料,同时签证申请人需提交活动证明、参与贸易或投资合作的证明等相关文件,签证有效期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。
出入境管理服务窗口调整
为加强服务,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进行了调整,改为“派出所办事窗口”、“公安局综合窗口”、“打印证件窗口”和“打印回执单窗口”等几个窗口,便于市民和外籍人士按需选择服务窗口,提高服务质量。
结语
以上是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新措施的具体内容。新措施实施后,将有效加强我市出入境管理服务,为市民和外籍人士提供便捷、高效、优质的服务,助力江阴市成为更具活力的开放城市。